好玩,性价比高
游客须知
一、【健康说明】
1、九寨沟沿线属于高海拔地区,报名时旅游者应确保身体健康,保证自身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未满3周岁或年满75周岁及其以上的;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脑溢血、冠心病、或半年内有做过手术等病情和听视力障碍的;不宜长途及高原旅行的;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的;均不适合参加,任何隐瞒造成的后果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2、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者,请咨询医生是否可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根据自身情况备好常用药和急救药品,因自身疾病而引起的后果,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3、游客出现急症请主动通知工作人员,旅行社将协助游客就近送往当地医疗机构检查治疗;
4、旅行社为非健康医疗专业咨询机构,无法判定游客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游客在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即视为游客已经了解本次旅行的辛苦程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并征得专业医生的同意。
二、【行程说明】
1、旅行过程中须经过的景区、沿途加水、卫生间停留点均有旅游纪念品,纪念照片,法物流通处,土特产,小卖部各物品出售,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单独购物环节,请旅游者自行甄别选择。
2、旅游地为藏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私人小摊,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
3、旅游者已知晓参观地内包含购物环节。由于旅游者自行造成的停留活动时间延长不计算在内。如有购买行为,请索要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在付款前务必仔细检查,确保商品完好无损、明确了解商品售后服务流程,我社不承担任何附带赔偿责任。
4、行程中未经协商的擅自离团,视同旅游者违约(需补齐离团费1000/人),未完成部分将被视为自行放弃,我社不再退费,并不予承担旅游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5、旅行社有权在不减少游览景点的情况下变更景点游览顺序。
三、【接送说明】
1、根据人数安排车型,提供一人一正座。
2、出发前会有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游客接站相关事宜,请注意接听电话或查看短信通知;若是飞机在航班起飞之前若未接到通知,请及时告知报名点或者拨打24小时应急联系人电话,若是火车或者动车,在抵达到站前2小时若还未能接到师傅通知,也请告知报名点或者拨打24小时应急联系人电话。
3、我社已赠送机场/火车站至酒店接送服务,到站后因接站人需陆续通知,可能会有稍许等候,出站口仅允许临时停靠,需步行至指定集合地点上车;敬请配合,谢谢理解!
4、抵达当天旅行社工作人员会于21点前电话通知次日的集合时间和注意事项(晚班机有可能延后通知)。
四、【住宿说明】
1、行程中所列酒店均属行业内评定标准,非国家旅游局授牌。
2、遇特殊原因(如天气,交通,地面,酒店接待能力),我公司会依当时情况调整标准酒店。
3、游客要求提供加床或三人间时,行程中所涉及的酒店,加床为钢丝床或床垫,三人间(部分酒店无三人间)以酒店提供为准,费用同正常床位。不提供自然单间和拼房服务,亦不接受楼层及特殊房型指定。
4、藏羌区沿线条件相对较差,酒店服务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上岗;因特殊气候酒店易潮湿,电力供应无法 24 小时开启 (主要是空调), 太阳能热水器根据天气和使用人数决定水温(可能水温不够)。如遇临时断水断电等因素造成部分设施无法使用,非我社人为可控,酒店设施服务为酒店配套项目,以酒店提供为准,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围,敬请谅解
五、【门票说明】
本产品为夕阳红专属产品,因沿途门票老年人有免票或优惠或个人对景点的喜好或身体条件不同,故全程未包含景点门票和景区内配套设施,游客出示自己的证件可享受相应的半价优惠及免票政策。
六、【用餐说明】
1、景区一般地处偏远,餐标相对大城市较差,藏区海拔较高,米饭有夹生现象,酒店晚餐团队桌餐以蔬菜为主,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
2、因团队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七、【保险说明】
1、为了旅游者的人身安全保障,我社为参团旅游者(75岁及以上者无法办理)赠送了旅游意外险3.5元/人(我社未收取任何保险费用),如因旅游者旅游过程中造成的保障范围内的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投保条款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归保险公司。旅行社仅协助客人处理,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2、如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因不在意外险之列),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3、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
4、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仅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但不承担任何额外赔偿垫付义务;
5、不含财产险,随身物品自行妥善保管。
6、客人乘坐出发地至成都往返大交通当日、接送站期间以及所有自由活动时间均不在本次旅游意外险保障有效时限范围内,敬请注意!
八、【关于不可抗力因素说明】
1、因任何公共交通引起,如因航班延误或天气原因,造成旅游者无法按期抵达四川,由于公共交通引起的人身财产行程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当天取消成都用房、第二天行程,房费/车费不退不抵扣,如需继续安排行程,则需要另补额外产生的车费/房费,按具体的产生费用收取。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塌方、路堵等原因),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造成旅游者行程减少的,我社按未发生费用退还;造成滞留的,我社将协助安排,因此增加费用由旅游者自行承担。
九、【关于产品售后服务】
1. 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在行程当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拨打24小时应急电话,以便我们能及时协助解决。
2. 旅游者在完团前,请认真客观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完团后反馈意见与本人或者旅游代表签字意见不符的,投诉不再受理。
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 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同意并保证遵守旅行社安排。如产生合同纠纷或人身意外事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道路交通法》、《保险赔偿条例》裁定。此行程作为旅游合同附页与旅游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行程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旅游者已认真阅读本行程、同意行程安排,明确行程中的警示告知;确认本人 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本行程,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资料。
甲方代表 (旅游者): | 乙方 (旅行社): |
有效身份证: | 签约代表: |
有效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签约日期: | 签约日期: |
(附) 请提供随行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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